小儿咳喘灵颗粒 【功能主治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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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药品名称] 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 汉语拼音:Xiao`er Kechuanling Keli [成份]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:蔗糖、糊精。 [性状]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 [功能主治]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 [规格] 每袋装2克/每袋装10克 [用法用量] 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 [不良反应]尚不明确。 [禁忌] 尚不明确。 [注意事项] 1. 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 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 6. 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 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[贮藏] 密封。 [包装]药用复合膜袋包装,2克/袋×12袋/盒; 10克/袋×10袋/盒. [有效期]36个月。 [执行标准]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(试行)YBZ09502006 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Z20063586 [说明书修订日期] [生产企业] 企业名称:伟德bv国际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生产地址:通化市江南路100-1号 邮政编码:134001 电话号码:0435-3910701 传真号码:0435-3910701 网 址:www.thjm.cn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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